校属各单位、各教学院系: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荆州市委市青年联合会关于开展2026年“荆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荆人社发〔2026}1号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建设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当好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中争当生力军,市人社局、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开展2026年“荆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院范围内,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
原则上不推荐已获得地市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湖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荆州市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获奖者,原则上不再推荐提名。
二、表彰名额
“荆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20个,个人30名
三、申报条件
“荆州市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会议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模范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为建设全省支点建设先行区、当好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作出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荆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在国家、省或全市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2.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荆州青年五四奖章”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2.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为14至35周岁(1991年5月1日— 2012年4月30日出生)、在荆州工作或学习的优秀青年,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和集体积极申报,对申报人选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本次推荐每个教学单位只能一个个人和一个集体。
2.请于3月12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汇总表、申报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人事处吴立娜老师。将择优推荐。
联系人:吴立娜
联系电话:0716-8068028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共青团yl7703永利集团委员会
202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