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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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宋雪莲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13 点击量: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宋雪莲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20日(公示时长一般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转正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8097(梅老师)

电子邮箱:9204219@qq.com

中共yl7703永利集团教育与心理学院总支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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